学校普法演讲稿

时间:2018-08-10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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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普法 演讲 稿

我们非常羡慕台上侃侃而谈的人,看他们在台上一站就是一整天或者连续站几天都有话题可讲,或许我们自己站上去的时候可能连10分钟就词穷了。有一句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一定的功力是上不了台面的!下面是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学校普法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普法演讲稿配图
 

学校普法演讲稿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普及法律,律师有责。作为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很荣幸能够成为日照“六五”普法讲师团的成员,很高兴能够有这么一个机会,向在座的各位领导进行汇报和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积极参与“六五”普法活动,为建设法治日照和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而努力》。
 

律师事务所是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公正的地方,赋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在普法办的组织下,我们事务所常年义务担任着5个社区、10余中小学、8个村居的法律顾问。近几年,在律师所的统一安排下,我多次走进社区、村居、学校、企业、机关,有针对性地讲解民事、行政、刑事等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义务发放大量宣传资料,为群众义务起草、审查、修订法律文书,面对面地宣传了大量法律知识。

我于2007年起在新浪网站开通实名博客,于2010年开通实名微博。在博客、微博,我写了大量案例,以案讲法。对于社会关注和网友咨询的一些法律问题,我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在《黄海晨刊》先后开办过《赵律师谈婚姻》、《赵律师谈法》专栏,每周一期。最近,我又成为《日照广播电视》报“说法”专栏的律师之一。我常年义务为10余家协会、文艺团体担任法律顾问,并在《黄海晨刊》、《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担任法律顾问,接受专访为日照市民答疑释惑、排忧解难。义务为日照广播电视台“有事您说话”栏目组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办理案件中,我经常举一反三,让当事人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案件中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哪些教训需要吸取,利用接待当事人咨询这个时机有意识地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普及法律知识,惠及日照市民。作为日照一名普通的律师,作为日照六五普法讲师团的一员,有责任以自己的学识、见识来讲解法律、普及法律,让广大日照市民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让法律为市民保驾护航。
 

不辱使命,认真履行讲师团神圣职责。我们讲师团的成员,热爱普法工作,热衷普法活动,愿意以饱满的热情无私无畏地投身其中。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我们应当甘于付出大量精力,不计报酬、不计得失。
 

在履行讲师团成员的神圣职责中,我们一定要坚决服从安排,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普法任务。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让普法活动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社会和谐融入千家万户。
 

我相信,在市普法办的领导下,在我们每一个“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不懈努力下,日照市的普法活动必将会有声有色地进行、普法工作必将卓有成效。同时,我们日照市民的法律知识将得到增强、法律意识将得到强化,日照市的法治环境将会更加有序、经济建设将会更加平稳、市民生活将会更加美好。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见证。
 

祝福大家,谢谢大家!
 

学校普法演讲稿二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需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
 

我们作为一个学校,讲依法治校就是这个道理.而作为学校的主体,同学们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自身的努力,领会现代法律精神。 首先,我们要加强同学的权利意识教育,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维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身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身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

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生长发明了有利的条件。其次,我们所进行的守法教育,是要使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

从而促进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越了法。比方,这几天来,我们发现个别同学,把教室里挂在墙上的老师、同学的照片摘下塗上脏物或乱划,请问有这个权利吗?假如,那个人是你的家长,你的兄弟胞妹,你作何感想?你应该是一个人,是个正常的人,那么这种作为就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按正常的司法解释,这样的行为犯有三种罪:一是破坏公共财物罪,应予拘留15天。二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三是破坏公共治安罪,三罚了并罚,必需进行劳动教养和精神名誉赔偿5000元。 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干最大限度地实现。

同学们,培养法律精神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加强自身道德精神的培养,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现代法律精神的形成。在集体生活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生活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支撑点。道德精神是道德的灵魂,是法律精神的精髓。对我们来说这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致的、吻合的。法律通过立法可以推动道德的普和,严格执法可以弘扬道德精神。法制越健全,法律中的道德内涵越丰富,越人性化。可以培养我们的现代法律精神,必需与培养道德精神结合起来。

同学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受到培养与呵护是他们的权利,我们应当教育他们要倍加珍惜这种权利,相应的,更应该履行自身的义务,那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懂法、护法好好学习,好好生长,培养同学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小朋友!
 

学校普法演讲稿三

根据市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纪念活安排意见》,按照教育局党委、教育局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党支部开展的教职工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和党员教育月活动安排,2007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以“讲党性 正作风 尽职责 促工作”为主题,要求是继续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查找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一是谈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主要工作:2007年上半年,我主要是按照市教育局党委的具体安排,除了落实“三会一课”党建工作,还开展了其他主题教育活动。三月份开始,开展了“教职工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和落实“三个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工作。四月份组织开展“党员结对子帮扶听课活动”。五月份组织开展“开展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六月份开展党员教育月活动:学习了方永刚、孟二冬事迹;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开展“颂歌献给党”等庆祝建党86周年纪念活动。
 

2、取得的成效:6月29日,党支部被教育局党委推荐荣获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谈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
 

思想作风方面: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有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思想才能有敢于拼搏、务实苦干的工作作风。虽然我的工作成绩与兄弟学校相比比较突出,但是与那些时代先锋们相比我觉得开拓进取、务实苦干的精神还很不够,思想上要求还是不够高。
 

学风方面:我觉得学习是对自身最好的投资,学习是成功的阶梯,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途径。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我是学校的领导干部,因此,加强学习、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对我来说尤为重要。虽然我很喜欢学习理论、学习新知识、学习好做法,但是,比起方永刚、孟二冬等模范人物自叹不如。今后我要利用一切学习机会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努力影响带动其他党员,力争形成学习型的党员队伍。
 

学校普法演讲稿配图
 

工作作风方面: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着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党务工作,我尽量做到虚功实做,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把能实实在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工作做扎实,要求教师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切实的结合起来谈体会,促进思想作风的加强和改进。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工作作风不实、缺乏吃苦精神、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混日子、散布消极落后思想情绪、丧失了一名教师应有的师表形象。作为学校领导我是有责任的,今后,我要进一步了解教师思想动态、动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影响和改变不良现状。

领导作风方面:按照“五新”要求中改进领导作风,教学服务有新举措的要求,我坚持关心支持工会、少队、德育和教学工作。在做好党建工作的同时,深入指导、热心协助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党政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教职工作风效能建设。但是,联系群众不够主动,和一些平时不太爱说话的教师主动交流沟通还不够,不太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心声。

生活作风方面:生活不够简朴、有时和同事互请聚会,有享乐主义的倾向。
 

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我把“严、学、干、廉、贤、实”六个字当作我的工作标尺,也就是今后的整改措施:一是“严”字当头,要把严于律己的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二是“学”字为先,要把勤奋学习、终身学习作为成事之基;三是“干”字为重,要把干事创业、干实事、干好事作为人生追求;四是“廉”字为荣,要把清正为官、廉洁奉公作为最高操守;五是“贤”字为尺,要把公平、公正、公开、公道作为重要职责;六是“实”字为要,要把老实、踏实、务实、求实作为工作标准。

学校普法演讲稿四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象我招手,今姑娘便又匆匆而去。我想为在座的同学们: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都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繁重,因为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小伟——河南省一个9岁的小同学,他非常想拥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当他高高兴兴地问求妈妈的时候,妈妈却用“考上了第一就买,考不上就比买”而冷冷地回答了他。因为他从未考过第一,又太想看这本书了。

于是他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74岁的王奶奶。他曾两次把纸条夹到王奶奶家的门缝里,声称不拿出100元钱,就让她全家死光!大家可以想象得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的惊恐、焦虑与不安。很快,这个9岁的敲诈者便被廉价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你有何感想呢?也许你会气愤地说:“应送他去少年管教所”,也许你会平淡地说:“小朋友小,一个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说“是他妈妈不恰当的爱而激他犯错”,也许你也会理智地说:“是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

是啊,我们每个人在生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和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小朋友,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当他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2008年,我的家乡就发生过这样一幕惨剧。一中学同学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仇,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该男生用刀活活的刺死了对方。两个16岁的生命啊,多么美丽的花季的年龄,一个永远地离开了,另一个却要终生以泪洗面。当听到死者家长那哀凄的声音,当看到生者家长那绝望而呆滞的神情。

同学们哪,那就是辛苦抚养我们长大的家长啊!当激动袭来,告劝自身:激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维护的,审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猜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船,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古人曾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一起描绘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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