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方案

时间:2018-07-20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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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革命精神,缅怀革命先烈,经研究,定于2018年9月30日开展我县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时间:2018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地点:县革命老区机关旧址革命主题广场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各县级领导,县直及驻惠有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安、交通、城管执法、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组成30人方队。
 

  四、公祭烈士仪式议程:
 

  公祭烈士仪式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主持。

  1、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公祭烈士仪式开始;

  2、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向革命烈士默哀;

  4、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5、奏《献花曲》,武警战士向烈士敬献花篮。(县委、县政府各敬献一个)

  6、整理缎带或者挽联(请县委书记同志整理);

  7、参加公祭活动人员瞻仰烈士碑廊(背景音乐放《献花曲》)。
 

  五、责任分工
 

  (一)县委办公室

  以两办名义下发活动通知;统计参加仪式县级领导名单。

  (二)县政府办公室

  传阅两办通知;把关李县长主持词。

  (三)县委宣传部

  负责公祭活动新闻报道、现场采访,及时报道开展公祭活动的情况和效果;

  (四)民政局

  负责整个公祭烈士仪式的统筹协调。

  1、起草仪式通知、李县长主持词;

  2、与革命老区机关旧址联系,做好县革命老区机关旧址革命主题广场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音箱、花篮、场地布置、仪式演练等。

  3、与武警中队联系,确定敬献花篮的武警中队战士;

  4、与教育局联系,确定献唱的少先队员代表。

  (五)县公安局

  负责革命老区机关旧址及其附近的道路交通疏导、停车等事宜;

  (六)县教育局

  负责安排县第一实验学校组织40名学生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七)供电公司

  负责保障电力供给,现场配备电力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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